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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伍参军优惠政策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0-25
 大学生服现役期间除享有军人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家庭优待:义务兵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抚金或给予其他优待,不低于4500元/年,从我院参军入伍优抚金标准是近20000元/年。
  (2)复学方面:服役期间保留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高职在校生入伍经历今后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对于参军入伍的高职翌年毕业生,如果已取得规定学分,免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答辩。
  (3)高职升学政策:入伍前为高职毕业生,或入伍前为高职在校生,退役后完成了高职学业准予毕业的,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4)国家资助学费政策:对于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对专科学生实行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
(5)退役后就业服务政策
     退役后享受国家相关各项就业优惠政策。
征兵流程
  2016年3月份开始宣传发动,有应征入伍意向的大学生可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gfbzb.gov.cn),了解征兵工作各项详细政策及报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选择应征地时,凡是选择莱山区—烟台职业学院的入伍同学,学院武装部将代办学费补偿手续,为参军入伍的各位同学解决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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