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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在校生)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4-26
办理步骤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或办理机构
办理内容
办理结果
学生应做及可做事项
首次贷款
再次贷款
1
资格审核
4月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对在校生进行贷款资格审核,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信息逐级上报至省资助中心
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
审核确认
6月
省学生资助中心
对各市、各高校报送的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进行审核确认
将确认后的学生信息分类下发高校及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
 
 
3
网上申请
7月20日--9月20日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https://sls.cdb.com.cn)
 
 
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提交后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签字确认
录入申请信息,提交后导出贷款申请表,打印两份,签字确认
4
资格审查
7月20日--9月20日
村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
对首次贷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盖章、经办人签字
 
带贷款申请表到村委会或乡镇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5
签订合同
8月1日---9月20日
县学生资助中心
收取贷款相关材料,复核学生申请信息,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与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
将两份合同、一份受理证明交学生
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申请材料(申请表两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两人的户口簿原件),到县学生资助中心签字、按手印  
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申请材料(申请表两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县学生资助中心签字、捺印  
6
录入回执信息
开学----10月20日前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收取贷款受理证明,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资助中心进行网上确认回执。
7
确认回执信息
10月20日前
县学生资助中心
核对回执信息,录入回执接收日期
所有学生回执登记结束后,汇总并提交县批次贷款合同,复核上报省资助中心
可随时上网查询贷款办理情况
8
审核提交
10月下旬
省学生资助中心
审查各县批次贷款合同
复核通过后,提交省开行
9
审批发放
11月
省开行
审查各县批次贷款合同,生成项目,复核,审批
审批通过后,按合同中贷款金额划至学生支付宝帐户,按回执中的欠高校金额划至高校帐户
可通过合同自动生成的支付宝帐户查询资金到帐及结余情况,可登录系统查询还款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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