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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新学期学生公寓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2-29
各系(院):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新学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学院将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内容、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各系(院)自查: 2月27—29日
    (二)学院检查:       2月29日—3月1日
    二、检查内容
    (一)用电方面
    1.公共场所:走廊、楼梯、洗手间的照明灯是否良好。
    2.门卫值班室、教师值班室、学生宿舍内:违规电器(热得快、电热器、电褥子),私拉电线,酒精炉、吸烟、喝酒等。
    3.学生宿舍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4.楼管员是否能随时打开学生宿舍门。
    (二)消防方面
    1.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栓、灭火器)。
    2.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良好。
    3.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通道门钥匙是否落实专人管理(楼管员、临近学生宿舍指定的学生)。
    4.两楼之间的通道门是否损坏。
    (三)公共设施方面
    1.房间内是否漏水、墙体剥落,公共设施、床具是否损坏。
    2.楼管员及值班室、值班人员的电话是否畅通。
    3.学生公寓防盗网损坏情况。
    (四)宿舍内有无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酒瓶、饲养宠物,公寓内有无存放自行车。
    (五)因物价上涨、家庭贫困、突发变故等因素,造成学生思想不稳定。
    三、要求:
    1.各系(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的自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部位要清楚,注明具体楼号、楼层、宿舍门牌号等。《学生公寓安全隐患自查表》由系(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务必于3月1日下午下班前交到学生处(团委)公寓管理科。
    2.在各系(院)自查结束后,学院将进行统一检查。各系(院)要认真做好宿舍卫生清扫工作,不留卫生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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