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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公寓全面禁止吸烟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05-10

学生公寓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情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危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在学生公寓吸烟或乱扔烟头,是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从近几年部分高校发生的火灾看,由吸烟所引发的不在少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烟台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烟台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现就学生公寓内禁止吸烟有关规定强调如下:

一、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任何地方(宿舍内、阳台、楼道、大厅、洗手间、卫生间等)吸烟,学生宿舍、教师以及楼管员值班室不得存放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物品。

二、学生公寓内,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递烟,不得劝说他人吸烟,也不得接受他人递烟。

三、任何人在学生公寓内发现他人吸烟应当主动进行劝阻;经劝阻不改正的,应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团总支(学生科)、学生处(团委)或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生处(团委)和各系将不定期对各学生公寓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做到实时监督、监管,并将采用监控视频回放等技术手段追查吸烟者。一经发现任何人吸烟,将调查落实其姓名、所在宿舍和系(部门),对吸烟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视情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经批评教育后再次吸烟者,根据《烟台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条款进行处分。

五、《烟台职业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学生公寓治安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烟台职业学院公寓管理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严禁在公寓内喝酒、打架斗殴、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

六、学生公寓禁烟举报电话:6927121、6927301, 举报邮箱:ty6692272@163.com。鼓励广大学生积极举报在公寓内吸烟者,能提供照片和视频资料为佳,将严格为举报者保密。

吸烟有害健康,被动吸烟的危害不亚于直接吸烟。更重要的是在公寓内吸烟可能会引发火灾,危及广大学生生命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请吸烟者以对自己和他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远离烟草,拒绝劝烟,尽早戒烟。

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宣传,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切实将学生公寓禁烟有关规定宣传到位、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学生处(团委)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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