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经教育部2016年第49次部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2017年2月4日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是对多年来教育法治理论发展和实践经验成果的总结,它反映了我国近年来在教育法治理念上的进步。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学院近期将举办专题培训学习解读新规定,现将专题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7年7月11日14:30—16:00
二、培训地点
在办公楼一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各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学生科长)、辅导员、2015、2016级班主任和已申请2017级当班主任的老师,各系负责学籍管理的老师
四、其他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于7月7(星期五)下班前送至办公楼308室 ;
2.培训人员每人打印一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供学习使用。
附:1. 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学生处(团委)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