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新学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学院将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内容、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各系(院)自查: 3月4—6日
(二)学院检查: 3月7日—3月8日
二、检查内容
(一)用电方面
1.公共场所:走廊、楼梯、洗手间的照明灯是否良好。
2.门卫值班室、教师值班室、学生宿舍内:违规电器(热得快、电热器、电褥子),私拉电线,酒精炉、吸烟、喝酒等。
3.学生宿舍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4.楼管员是否能随时打开学生宿舍门。
(二)消防方面
1.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消防栓、灭火器)。
2.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良好。
3.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通道门钥匙是否落实专人管理(楼管员、临近学生宿舍指定的学生)。
4.两楼之间的通道门是否损坏。
(三)公共设施方面
1.房间内是否漏水、墙体剥落,公共设施、床具是否损坏。
2.楼管员及值班室、值班人员的电话是否畅通。
3.学生公寓防盗网损坏情况。
4.离校实习学生宿舍是否公共物品完好,门窗关闭。
(四)宿舍内有无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酒瓶、饲养宠物,公寓内有无存放自行车。
(五)学生公寓存在的其他问题。
三、要求:
1.各系(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的自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部位要清楚,注明具体楼号、楼层、宿舍门牌号等。《学生公寓安全隐患自查表》由系(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务必于3月7日上午下班前交到学生处(团委)公寓管理科。
2.在各系(院)自查结束后,学院将进行统一检查。各系(院)要认真做好宿舍卫生清扫工作,不留卫生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