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新学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学院将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检查内容、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采用各系(院)自查和学院检查两种方式
二、检查内容
用电、消防、公共设施等方面以及宿舍内有无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酒瓶、饲养宠物,公寓内有无存放自行车现象。
三、要求:
1.各系(院)要认真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的自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部位要清楚,注明具体楼号、楼层、宿舍门牌号等。《学生公寓安全隐患自查表》由系(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务必于3月1日下午下班前交到学生处(团委)公寓管理科。
2.在各系(院)自查结束后,学院将进行统一检查。各系(院)要认真做好宿舍卫生清扫工作,不留卫生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