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烟台职业学院学生处(团委)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防火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0-11-24

各系: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防火形势较为严峻。近日,部分地区发生了多起火灾事件。特别是11月15日上海某高层公寓发生火灾,已经造成58人死亡。为切实维护我院学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现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教育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各系要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克服侥幸心理,多形式、多渠道宣传防火和自救知识。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正确处置,掌握正确救火及逃生方法,尽量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各系要加强学生公寓安全方面的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毕业生宿舍、教师值班室、楼管员值班室的检查和管理,毕业生宿舍,能整合的尽量整合。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进公寓,严禁在宿舍内抽烟,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炉等明火设备,禁止在公寓楼内焚烧纸张、垃圾等,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禁止擅自挪动、损坏消防设备和消防设施。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要及时报相关部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公寓安全。

   四、充分发挥学生会、班干部、舍长的作用,及时报告、处理和消除安全隐患,管理和制止不安全因素和行为。

附:火灾逃生自救小常识

火灾逃生自救小常识

 

1、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告公寓楼管员、值班老师,根据火灾情况,打119报警电话。

2、火灾初起时,应用自来水,湿衣被灭火自救,如火势已大,立即撤离现场。

3、当宿舍充斥大量烟气时,撤离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有序地沿安全通道快速向外疏散,防止拥挤践踏。

4、当烟火封住宿舍门时,应关闭宿舍门,用湿衣被堵塞门缝,防止烟气侵入。待援时,要在窗口晃动手电筒或衣物并发出求救信号,按消防人员的要求,有序撤离。

5、当烟火封住往下撤的楼道、大门时,可到楼顶平台,等待救援,切不可跳楼逃生。

 

烟台职业学院学生处(团委)版权所有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2018号 邮编:264670

电话:692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