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学院设立学生奖学金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热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做好本次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按照《烟台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择优组织评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这项工作。
二、要认真核算并填写《xxx系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奖学金分配汇总表》(见附件),并于9月2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处(团委)信箱,学生处(团委)进行审核后,组织发放。
三、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获奖学生,并在系内公示3—5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全院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