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育人水平,经研究,省委高校工委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将于10月中下旬联合举办2010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现将工作论坛的通知转发于你们,请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备材料。论文请于9月24日之前交至学生处(团委)学生管理科。
学生处(团委)
2010年9月5日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
2010年山东省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的预备通知
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16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育人水平,经研究,省委高校工委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将于10月中下旬联合举办2010年山东高校辅导员工作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
承办单位:临沂师范学院
二、论坛主题
因材施教,科学育人。
三、参加人员
全省高校专职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
四、参会方式
论坛采取以文入会的方式。由各高校组织相关人员撰写论文,论文体裁以工作案例形式表现(详见附件1“辅导员工作案例撰写说明”)。论文(工作案例)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确定的辅导员八项工作职责,围绕“因材施教,科学育人”这一主题设计选题、组织撰写。各高校要在初评的基础上,确定参加论坛的论文(工作案例)并报送至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在校生10000人以下的高校报送论文(工作案例)不超过2篇,10000人-20000人的高校不超过3篇,20000人-30000人的高校不超过4篇,30000人以上的高校不超过5篇。
省委高校工委与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论文(工作案例)进行评选,确定参加论坛人员,并择优在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指导性期刊《高校辅导员》杂志上发表。
五、其他事宜
1.请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上报论文和论文统计表。每篇上报论文一式三份连同论文统计表一份(见附件2,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于9月30日前寄至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山东大学)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邮编250100;电子版发送fdyjd@sdu.edu.cn。
联系人:朱 伟:0531-88362836
闫家强:0531-88361028。
2.论坛具体举办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0年8月20日
附件1:
辅导员学生工作案例撰写说明
一、学生工作案例的含义
学生工作案例要通过对学生工作中某些疑难问题,某些原理、方法、策略运用的情境描述,展现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案例可以按照学生工作的内容分类,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校园文化活动组织等。
二、学生工作案例的要素
鲜明的案例主题、清晰的案例背景、典型生动的案例事件描述、深入浅出并富有启发性的案例分析和启示、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案例问题的提出等构成了优秀学生工作案例的基本要素。
1.主题。案例主题是案例所要反映的核心理念和观点。案例必须要有鲜明的主题,撰写案例首先要阐明这个案例所要反映的主题是什么。
2.背景。案例发生的环境和条件。需要向读者交代案例发生的有关背景情况,如时间、地点、人物及其相互关联等。背景介绍不需要面面俱到,重要的是说明案例发生的主客观条件和主要矛盾冲突。
3.事件。通过对原始材料进行筛选,对案例事件发生、发展、解决的整个过程中的相关要素的描述,有针对性地向读者说明特定的内容。
4.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及效果。
5.分析与启示。可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生工作相关理论对案例进行理性分析,找出案例中反映出的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内在规律,总结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先进经验,为辅导员工作提供现实的借鉴与启示。
6.有待探讨的问题。可列出案例中存在争议的问题或由此引发的深层次思考。
三、相关要求
工作案例撰写应方向正确、理论扎实、言之有物、简明生动、条理清晰、分析透彻,字数3000字至5000字,须保证原创性,严禁抄袭和剽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