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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返校、离校有关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0-06-21
  各系:

我院毕业生近期将陆续返校,为构建和谐校园,推进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保证毕业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确定毕业生返校、离校时间后告知学生处(团委)。

二、各系在毕业生返校、离校期间加强值班工作,确保安全。

三、各系在毕业生返校期间做好以下教育工作

1、教育学生自尊自重,积极参加文明离校活动。倡导全体毕业生珍惜大学生活,在临近离校阶段,积极参加有意义的活动;倡导全体毕业生在离校期间每人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给母校留下美好回忆。

2、增强自身文明素养、纪律观念。毕业生在毕业离校过程中要讲文明、讲道德、讲秩序,把文明离校作为自觉行为。自觉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规范自己的离校行为,为非毕业班同学做表率,为构建和谐校园作贡献。

3、充分发挥毕业生中的共产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模范带头作用,要做文明离校的表率,带动全体毕业生以实际行动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教育学生按学院规定及时清还物资、图书、仪器等,维护好公物和环境卫生,损坏、遗失的公物应主动赔偿。临行前把宿舍打扫干净,钥匙、用具等与公寓管理部门办妥验收交接手续。

5、毕业生离校前要以健康、文明、有益的方式表达对母校、师长、同学的眷念之情,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但不得组织集体会餐。坚决杜绝酗酒、抽烟等不良现象。

6、必须善始善终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院管理,爱护校园一草一木和公共设施,保证床、桌、门窗、玻璃等完好无损。坚决杜绝酗酒闹事、喧哗起哄、燃放烟花爆竹、打架斗殴、乱掷杂物、焚烧物品、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等有损毕业生形象的不良行为。

7、珍惜同窗友谊、团结互助,相互勉励、共同进步,正确处理同学间的矛盾。尊敬教职员工,感谢他们的辛勤劳动、精心培养和热情服务,主动、热情与他们道别。

8、毕业生对学院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可以由本人或通过班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向系和有关部门反映,不得以不良行为方式发泄情绪。

四、毕业生在离校期间违反校纪校规的,学院严格按照《烟台职业学院学生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1、在离校期间辱骂、威胁教师及学校管理人员,破坏宿舍、教室等学校公物和公用设施,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生活秩序者,依据《烟台职业学院学生处分条例》相应的条款严肃处理,处理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

2、对离校期间蓄意破坏公物、带头起哄闹事、故意伤害他人等严重违纪行为,除按校纪严肃处理外,情节严重者视情况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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