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现将莱山区人民武装部《关于2010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报名工作。
请各系(院)6月10日前将《报名人员统计表》纸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文体管理科。
学生处(团委)
2010
年
6
月
9日
关于2010年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根据总参谋部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今年直招士官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任务
依据上级明确的招收计划和专业、条件要求,以我区相关院校和专业分布、预招对象数量为基础,结合直招士官各专业调查情况,本着相对集中、确保质量、合理负担的原则分配。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日)。招收对象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同等条件下,1、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招收。
三、招收工作安排
6
月
12
日
前,搞好宣传发动,完成报名和确定上站对象工作;
6
月
22
日
前,主要完成体检工作;6月底前完成政治审查、专业鉴定,与预招对象签订协议书等工作。
7
月
25
日
前,组织办理入伍手续,完善档案材料,进行服兵役前教育训练,并及时做好销户口工作。批准入伍时间为
8
月
1
日
,
8
月
2
日
至10日组织交接运输。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政策规定,规范办理程序。各高校要准确把握政策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办理,确保招收士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注意掌握宣传发动的尺度,防止出现报名过热的问题。
(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招收纪律。在招收士官过程中加强检查监督,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依法从严处理。
(三)按时上报报名人员情况。请各单位于
6
月
10
日
15时前报莱山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并附EXCEL电子版。
附:《报名人员统计表》样式
莱山区人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