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学生处(团委)决定,成立“宿舍管理部”,简称“宿管部”。
宿管部是院学生会下属的一个部。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方针,以学生宿舍为主要阵地,充分发挥信息沟通和桥梁作用。
一、人员组成:
宿管部由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学生组成。
二、组织结构:
部长1名、副部长3名、成员22名(男10人;女12人)。
三、推荐方法:
各系(院)报两名,名单报上后,统一调整。
要求:推荐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大胆负责的学生(08级、09级),不要集中在一栋楼和一个楼层上。
具体分配如下:
1号公寓楼:对外经贸系:一人(1层);信息工程系:一人(5层)
2号公寓楼:机械工程系:二人(2层);对外经贸系:一人(5层)
3号公寓楼:电气工程系:二人(2层);信息工程系:一人(5层)
4号公寓楼:汽车系:一人(5层);经济管理系:一人(2层)
5号公寓楼:经济管理系:一人(2层);汽车系:一人(5层)
6号公寓楼:建筑工程系:一人(2层);食品与生化工程系:二人(5层)
7号公寓楼:艺术设计系:一人(2层);建筑工程系:一人(5层)
8号公寓楼:公共管理学院:二人(1层);艺术设计系:一人(4层)
9号公寓楼:会计系:2人(2、5层)
10号公寓楼:公共管理系:二人(1层);电子工程系:一人(4层)
11号公寓楼:船舶工程系:二人(2层);电子工程系:一人(5层)
请各系(院)团总支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于5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到学生处(团委)公寓管理科,并加盖团总支(学生科)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