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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院学生会宿管部成员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0-05-13

各系(院):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学生处(团委)决定,成立“宿舍管理部”,简称“宿管部”。

   宿管部是院学生会下属的一个部。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方针,以学生宿舍为主要阵地,充分发挥信息沟通和桥梁作用。

   一、人员组成:

   宿管部由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学生组成。

   二、组织结构

   部长1名、副部长3名、成员22名(男10人;女12人)。

   三、推荐方法:

   各系(院)报两名,名单报上后,统一调整。

   要求:推荐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大胆负责的学生(08级、09级),不要集中在一栋楼和一个楼层上。

   具体分配如下:

   1号公寓楼:对外经贸系:一人(1层);信息工程系:一人(5层)

   2号公寓楼:机械工程系:二人(2层);对外经贸系:一人(5层)

   3号公寓楼:电气工程系:二人(2层);信息工程系:一人(5层)

   4号公寓楼:汽车系:一人(5层);经济管理系:一人(2层)

   5号公寓楼:经济管理系:一人(2层);汽车系:一人(5层)

   6号公寓楼:建筑工程系:一人(2层);食品与生化工程系:二人(5层)

   7号公寓楼:艺术设计系:一人(2层);建筑工程系:一人(5层)

   8号公寓楼:公共管理学院:二人(1层);艺术设计系:一人(4层)

   9号公寓楼:会计系:2人(2、5层)

   10号公寓楼:公共管理系:二人(1层);电子工程系:一人(4层)

   11号公寓楼:船舶工程系:二人(2层);电子工程系:一人(5层)

   请各系(院)团总支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于5月17日下午下班前报到学生处(团委)公寓管理科,并加盖团总支(学生科)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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