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根据学院安排,4月5日“清明节”放假1天,接周六周日双休日,共计三天。为确保学生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院)要安排、落实好假期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缺岗、漏岗。
2、各系(院)要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对离校、留校学生的管理,严格请假手续,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做到外出请假,按时返校,未经允许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乘车外出要注意行车安全;要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教育学生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文明祭祀,注意防火等。
3、学生公寓要按正常作息时间供电、断电、开门、锁门。
4、原则上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要严格按照《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审批。
5、各系(院)要严格履行信息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学生安全情况,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上报。
6、请各系(院)将假期值班安排于4月2日下班前发送到学生处(团委)信箱,4月6日上午9点前把学生返校情况电话报学生处(团委)学生管理科。
学生处(团委)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