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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布时间: 2019-01-14

教体艺〔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军兵种、武警部队参谋部,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适应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强军目标根本要求,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施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危机意识,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现将《大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大纲》的内容,按照《大纲》要求,切实保障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课时、内容和要求的落实。《大纲》于2019年8月起在全国施行,原《大纲》(2006年修订)废止。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2019年1月11日

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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