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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33名优秀毕业生获得“扬帆工程”资助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6-11

     近日,我院33名家庭经济困难优秀毕业生,每人获得“扬帆工程”6000元资助金。

    “扬帆工程”是山东省慈善总会、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共同推行的一项慈善救助工程,资助对象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通过提供适当的资助和扶持,有利于他们轻装上阵,就业创业,积极回报社会,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在校大学生克服困难,发奋学习,励志成才。

    “扬帆工程”具体资助方式是: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困难高校优秀毕业生每人资助6000元;在高校帮助其就业的基础上,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上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对其免费进行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在离校后半年内提供不少于2次适合自身特点的就业机会,尽快帮助其实现就业。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积极组织开展就业见习、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相关待遇,鼓励他们自主创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费减免和资金扶持政策。

    “扬帆工程”救助流程具体为:报名申请;高校初审;市慈善总会和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复核并公示后,报省慈善总会;资助金发放;向社会公开;就业援助;回访反馈,通过定期访问等方式,了解被资助者的就业情况和工作状态,对表现突出者进行宣传报道,以激励在校大学生向他们学习,同时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扬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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